深圳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办理条件资料
一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条件
1) 企业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机构注册的法人资格(或其组成部分),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;
2) 已取得相关法律法规(适用时)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,并能在有效期内提供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和年检证书;
3) 生产加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、法规、安全卫生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;
4) 根据上述基本认证依据和相关特殊技术要求,建立并实施了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。一般来说,系统需要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;
5) 环境安全监测报告(仅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);
6) “环境评估”、“安全评估”报告和回复、“三同时”验收报告(必要时仅提供环境管理体系);
7) 地理位置和工厂平面图;
8) 主要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示意图;
9)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证书(必要时仅提供环境管理体系);
10) 申请人在一年内无重大事故证明(如有必要);
11)注:建筑、市政和监理公司需要持有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;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QS证书;(不包括所有产品出口);国内电器制造商需要CCC认证(所有出口产品除外);国家要求申请企业类型许可证的企业,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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